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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3月2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樊伟强指出,为细化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38个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主要有三大特点:
一是突出“大视角”吸纳借鉴。
二是突出“小切口”精准破题。
三是突出“广倾听”回应诉求。
《行动方案》共六部分20条。
一是提出总体要求和目标。
二是打造公平发展环境。
三是加大政策要素支持。
四是坚定维护合法权益。
五是促进民企转型提质。提出引导健全公司治理、支持提升创新能力、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建设4方面内容,包括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入库的民营中小企业延续省级财政奖励50万元政策,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梯度培育体系,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给予奖励资金等具体举措。
六是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重要抓手。省委书记唐登杰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出系统要求,省长金湘军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高位推进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调度等工作。
当前,全省民营经济发展面临大好机遇、迎来广阔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