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晋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 运营单位:晋城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 支持单位:山西自定义科技有限公司 | 晋ICP备05001036号-1
晋城市企业服务平台提示:使用大于1440*900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建办市〔2025〕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全生命期应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光 010-58933327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