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晋城市企业服务平台,您当前的位置为: 晋城市
[切换区域]
请选择区域
晋城市
城区
泽州县
高平市
阳城县
陵川县
沁水县
开发区
首页
政策服务
专业服务
创新生态
市场信息
项目申报
经济动态
晋城风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2025-04-25
阅读次数:539次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