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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00748594603Q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主营服务]
金融服务
[法人姓名]
毋晋飞
[所属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企业地址]
前进路888号
[评价等级]
店铺介绍

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由晋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为全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性担保机构。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守定位,聚焦主业,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放大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器”的作用,为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稳定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服务产品
普惠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和公司关于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助企纾困政策,更好地服务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增信融资,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标准化信用产品业务操作指引》,坚持信用化、标准化和规模化业务发展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商保贷
受理对象为晋城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等,申保主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企业或个人,选择个人时必须为法定代表人。企业客户申保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个人客户申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担保费率1%/年。
创业贷
受理对象为经市人社局、市妇联、共青团市委资格审查、经办银行审批的各类创业人员及吸纳就业人员的小微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最长期限3年;小微企业根据吸纳就业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专精特新贷
为促进我市“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加快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精准提供标准化、定制化融资担保服务,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信保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助企纾困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助企纾困稳经济专项行动方案》、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助企纾困稳经济的通知》、《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助企纾困稳经济专项行动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核心企业供应链(应收账款质押)
为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盘活企业应收账款,减轻资金周转压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丰富担保业务品种,特制定本方案。
房抵贷
为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主体融资需求,有效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丰富担保业务产品,特制定本方案。
票据贷
一、担保对象 以经营效益好的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作为核心企业的在晋城市辖区内注册的供应商客户。 二、准入条件 (一)信用无不良记录。在放款前两年内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得纳入本业务。 1.连续逾期三次,或者累计逾期六次以上(单次逾期金额≥1000元); 2.未能结清逾期债务; 3.被列为被执行人; 4.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5.其他情况。 (二)符合合作银行信贷条件。 三、业务种类、利率和还款方式 (一)种类:经营类贷款; (二)利率:合作银行自行确定; (三)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其他方式。 四、担保限额、期限 (一)单笔单户限额: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不超过票面金额的90%。 (二)期限: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笔贷款到期日应晚于票据到期日,且不超过30日。 五、反担保方式 (一)以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方式为公司缴纳保证金。 (二)除追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等担保(反担保)外,不再设置其他担保(反担保)措施。 六、资料清单 (一)借款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反担保方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四)商业承兑汇票对应的合同、发票复印件; (五)股东(董事)会出具的委托担保决议; (六)上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兴农贷
服务对象:晋城市辖区内注册从事农业及农业相关(含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的市场主体。 合作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贷款种类:农户贷款和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费率: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执行。 贷款利率:不超过5%。 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准入条件 (一)信用无不良记录。 (二)符合农业银行信贷条件。 反担保措施 可采用信用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成年子女等)、抵(质)押担保等反担保措施。 资料清单 (一)申请人为企业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4.股东(董事)会出具的委托担保决议; 5.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6.上年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7.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反担保方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8.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3.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4.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5.上年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申请人为小微企业主时提供); 6.申请人(夫妻双方)、经营主体及反担保方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常规担保业务
常规担保业务
房易贷—陵川县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和市公司关于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助企纾困政策,更好地服务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增信融资,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标准化抵(质)押产品业务操作指引》,坚持信用化、标准化和规模化业务发展原则,结合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陵川县分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业务开展原则 (一)“见贷即保”原则,即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陵川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合作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二)“错位审查”原则,即合作银行要按照勤勉尽职原则,落实对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责任,公司要按照“先代偿、后分险”原则,落实代偿和分险责任。 (三)“定期抽查”原则,即银担双方围绕“错位审查”内容定期进行互相抽查。 二、产品特点 (一)本方案所称的“房易贷产品”是公司为以住宅、商铺、公寓等不动产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借款人向合作银行提供保证的融资担保业务。 (二)该业务实行公司内部线下审批制,不需报总公司合规风控部备案,合规性审查不包含关联度审查。 三、 业务条件 (一)服务对象:晋城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贷款种类:经营类贷款。 (三)贷款金额上限:单户单笔个人300万元(含)以下,企业1000万元(含)以下。 (四)期限:不超36个月。 (五)担保费率:担保费率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规定标准执行。 (六)贷款利率:不高于6%/年。 (七)还款方式: 1.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2.按月付息、分期还本; 3.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四、客户准入条件 (一)申请贷款金额确定: 抵押物估值参考第三方或银行评估报告价值、不少于两家房产中介同区域、同小区或附近小区类似房产售价的平均值、购买价、法院拍卖价值或其他可评估抵押物价值的方式确定。 1.以个人住房(不包括开发商尚未售出的普通住宅)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抵押物估值的110%; 2.以商业用房(商铺、写字楼等)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抵押物估值的90%; 3.以公寓、别墅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抵押物估值的60%。 (二)信用无不良记录。在放款前两年内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得纳入本业务。 1.连续逾期三次,或者累计逾期六次以上(单次逾期金额≥1000元); 2.未能结清逾期债务; 3.被列为被执行人; 4.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5.其他情况。 (三)符合合作银行其他信贷条件。 五、合作事项 (一)合作方式。合作银行负责对符合“房易贷”条件的贷款业务进行尽调、审批、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公司作为保证人为符合“房易贷”担保条件的贷款业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本产品代偿率上限为3%。 注:本产品代偿率=本产品项下累计代偿金额/(本产品项下累计年化贷款本金金额*80%)。 累计年化贷款本金=∑(贷款本金×贷款月数/12)。 (三)风险分担比例。公司和合作银行按贷款本金余额的80%、20%分别承担风险。 六、反担保方式 (一)抵押反担保(包括本人和第三人的不动产); (二)除追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等担保(反担保)外,不再设置其他担保(反担保)措施。 七、业务流程 (一)业务审查和审批 1.担保业务部收到合作银行出具的《“房易贷”业务推荐函》、调查报告和申请人资料后进行业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审查经营主体工商信息; (2)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或“中国裁判文书网”审查借款人、经营主体是否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借款人、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为被执行人; (4)核实抵押房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确定贷款担保金额; (6)资料的完整性。 2.审查通过后项目经理出具《“房易贷”业务调查审批表》经担保业务部、合规风控部、公司负责人依次审批后,提交法律事务部。 3.法律事务部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反担保方是否与公司代偿客户相关。 (二)“房易贷”委托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签订及办理抵押登记。 4.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与合作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与反担保方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5.项目经理办理抵押登记,领取相关抵押凭证并复印留存,及时将原件交合规风控部。 (三)收取担保费和出具放款通知书 6.项目经理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收取标准向借款人收取担保费并由财务管理部核实。 7.合规风控部向合作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 (四)业务资料归档 8.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业务抽查 9.合规风控部每月至少对合作银行上月发生的该业务抽查1笔。抽查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本方案第三条“业务条件”的规定; (2)是否符合本方案第四条“客户准入条件”的规定; (3)“错位审查”相关内容; (4)其他。 (六)业务终止 10.借款人归还贷款后,项目终止。项目经理将还款凭证或结清证明及时归档。 (七)代偿 11.该业务发生风险需要履行担保代偿责任时,由合作银行提出代偿申请并提供业务相关资料,合规风控部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代偿手续。 八、资料清单 (一)借款人为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反担保方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5.股东(董事)会出具的委托担保决议; 6.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简历; 7.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8.抵押房产证书复印件; 9.上年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10.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反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借款人为自然人: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申请人简历; 3.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5.抵押房产证书复印件; 6.上年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借款人为小微企业主时提供); 7.借款人(夫妻双方)、经营主体及反担保方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房易贷—城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省财政厅和市公司关于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助企纾困政策,更好 地服务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增信融资,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标准化抵(质)押产品业务操作指引》,坚持信用化、标准 化和规模化业务发展原则,结合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城区分 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业务开展原则 (一)“见贷即保”原则,即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城区 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晋城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农商行")完成贷款审批 后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二) “错位审查”原则,即晋城农商行要按照勤勉尽职原 则,落实对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责任,公司要按照“先代偿、 后分险”原则,落实代偿和分险责任。 (三) "定期抽查"原则,即公司要围绕借款人的准入、办 理抵押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定期进行抽查。 二、 产品特点 (一)本方案所称的“房易贷''产品是公司为以住宅、商铺、 公寓等不动产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借款人向晋城农商行提供保 证的融资担保业务。 ■(二)该业务实行公司内部线下审批制,在国担Saas系统 中按月批量备案,合规性审查不包含关联度审查。 三、 业务条件 (一) 服务对象。晋城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三农”、个 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 贷款种类。经营性贷款; (三) 贷款金额上限。单户单笔个人300万元(含)以下, 企业1000万元(含)以下; (四) 期限。12-36个月; (五) 担保费率。担保费率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规 定标准执行; I (六) 贷款利率。不髙于6%/年; (七) 还款方式。 1.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2.按月付息、分期还本; 3.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八)额度确定。参考晋城农商行提供的《抵押物价值评估 认定表》的评估价值确定。 1.以个人住房(不包括开发商尚未售出的普通住宅)抵押作 为担保条件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10%; 2.以商业用房(商铺、写字楼等)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 保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90%; 3.以公寓、别墅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抵押 物评估价值的60%o (九)担保贷款条件。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借款人上一完整年度或近一年的可核实经营收入'本次 申请授信金额; 2.借款人家庭净资产》本次申请授信金额,且借款人上一完 整年度或近一年的收入3本次申请授信金额授信期需支付利息 的2倍。 (十)信用无不良记录。在放款前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实 际控制人两年内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的, 不得纳入本业务。 (十一)符合晋城农商行其他信贷条件。 四、合作事项 (一) 合作方式。晋城农商行负责对符合“房易贷"条件的 贷款业务进行尽调、审批、办理抵押登记、放款和贷后管理等; 公司作为保证人为符合“房易贷''担保条件的贷款业务提供融资 担保服务; (二) 担保代偿上限。本产品担保代偿率上限为3%。担保 代偿率超过3%时暂停该产品的新增业务,待担保代偿率降至3% 以下后恢复该产品的合作(本产品担保代偿率二本产品项下业务 累计代偿金额/本产品项下业务累计发生金额*80%); (三) 风险分担比例。公司和晋城农商行按贷款本金余额的 80%、20%分别承担风险。 五、 反担保方式 信用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成年子女等)。 . 六、 业务流程 (一) 业务审查和审批 1.担保业务部收到晋城农商行岀具的《“房易贷''业务推荐 函》、调查报告和申请人资料后进行业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审查借款人工商信息; (2) 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或“中国裁判文 书网"审查借款人是否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 人、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资料的完整性。 | 2.审查通过后项目经理出具《“房易贷"业务审批表》并提 交担保业务部、合规风控部、负责人依次审批。 (二) “房易贷”委托担保书、保证合同签订、收取担保费 和出具放款通知书 3.业务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反担保方签订《“房易贷" 委托担保书》,与晋城农商行签订《(最髙额)保证合同》,合 规专员见证。 4.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收取标准向借款人 收取担保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核实。 5.合规风控部向晋城农商行出具《放款通知书》。 (三) 业务备案和资料归档 6.晋城农商行为借款人放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业务部 提交《“房易贷"业务备案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抵押凭 证复印件等资料。 7.收到银行资料后,及时将业务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影像) 移交合规风控部归档。 8.项目经理在每月25日前在国担saas系统内进行业务备案。 (四) 业务抽查 9.合规风控部每月至少对晋城农商行发生的该业务抽查1 笔。抽查内容包括: (1) 是否符合本方案第三条业务条件的规定; (2) 房产抵押是否真实合法; (3) 其他。 (五) 业务终止 10.借款人归还贷款后,项目终止。项目经理将还款凭证或 结清证明及时归档。 (六)代偿和追偿 该业务发生风险需要履行担保代偿责任时,由晋城农商行提 出代偿申请并提供业务相关资料,合规风控部按照业务条件进行 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代偿手续。 I 七、 资料清单 (一) 申请人为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 ; (二) 申请人为自然人: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i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信易贷—城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市政府关于“市场主体提升年" 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更好 地服务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增信融资,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标准化信用产品业务操作指引》《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标准化抵(质)押产品业务操作指引》,坚持信用化、标准化和 规模化业务发展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业务开展原则 (一)“见贷即保”原则,即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合作银 行完成贷款审批后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二) “错位审查”原则,即合作银行按照勤勉尽职原则, 落实对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责任,公司按照“先代偿、后分 险”原则,落实代偿和分险责任。 (三) "定期抽查"原则,即银担双方围绕“错位审查”内 容定期进行互相抽查。 二、 产品特点 本方案所称的“信易贷”产品是公司与合作银行按照五五风 险分担模式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 三、 业务条件 (一) 服务对象:晋城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三农”、个 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 合作银行: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 (三) 贷款种类:流动资金贷款或项目贷款。 (四) 贷款金额限额:单户单笔1000万元(含)以下。特 殊情况下在符合公司监管指标(支小支农担保贷款金额占全部担 保贷款金额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或单笔担保贷款金额500万 元及以下占比不得低于50%)范围内,额度可提髙至单户单笔3000 万(含)。 (五) 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六) 担保费率: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执行。 (七) 年贷款利率:不超过6. 96%O (八)还款方式: 1.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按月等额归还本息; 3.阶段性等额归还本息; 4.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四、 客户准入条件 (一) 信用无不良记录。在放款前两年内借款人、法定代表 人、实际控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得纳入本业务。 1.连续逾期三次,或者累计逾期六次以上(单次逾期金额N 1000 元); 2.未能结清逾期债务;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5.其他情况。 (二) 符合合作银行信贷条件。 五、 合作事项 (一) 合作方式。合作银行负责对符合“信易贷”条件的贷 款业务进行尽调、审批、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公司作为保证人为 符合“信易贷”担保条件的贷款业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 保证范围。公司承担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的50%0 (三) 担保(反担保)措施。 视合作银行设置担保措施,对等设置其他反担保措施。 (四)本产品代偿率。 本产品代偿率上限为3%o 注:本产品代偿率二本产品项下累计代偿金额/ (本产品项下 累计年化贷款本金金额*50%) o 累计年化贷款本金二工(贷款本金X贷款月数/12)。 六、业务流程 (一)业务审查和审批 1.业务部门(分公司)收到合作银行提交的推荐函、调查报 告和申请人资料后进行业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审查经营主体工商信息; (2) 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或“中国裁判文书 网”审查申请人是否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为被执行人; (4) 资料的完整性。 2.项目经理出具《“信易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部门(分 公司)初审(评审)后提交法律事务部。 3.法律事务部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反担 保方是否与公司代偿业务相关。 4.法律事务部审核通过后,提交总公司合规风控部审批/评审 (备案/评审)。 (二) 签订合同、收取担保费和出具放款通知书 5.与借款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与合作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与反担保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6.按照公司担保费收取标准向借款人收取担保费并由财务管 理部核实。 7.总公司(分公司)合规风控部向合作银行出具《放款通知 书》。 (三) 业务资料归档 8.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执行。 (四) 业务抽查 9.总公司(分公司)合规风控部每月至少对合作银行发生的 该业务抽查1笔。抽查内容包括: (1) 是否符合本方案第三条业务条件的规定; (2) 是否符合本方案第四条客户准入条件的规定; (3) “错位审查''相关内容; (4) 其他。 (五) 业务终止 10.借款人归还贷款后,项目终止。项目经理将还款凭证或结 清证明及时归档。 (六)代偿 该业务发生风险需要履行担保代偿责任时,由合作银行提出 代偿申请并提供业务相关资料,总公司(分公司)合规风控部按 照业务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代偿手续。 七、资料清单 (一) 申请人为企业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4.股东(董事)会出具的委托担保决议; 5.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6.上年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7.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反担保方近一个月征信 报告; 8.其他相关资料。 (二) 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3.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4.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5.上年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申请人为 小微企业主时提供); 6.申请人(夫妻双方)、经营主体及反担保方近一个月征信 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优信贷—城区
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标准化信用产品业务操作指 引》,坚持信用化、标准化和规模化业务发展原则,结合晋城市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业务开展原则 (一) “见贷即保"原则,即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城区 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合作银行完 成贷款审批后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二) “错位审查”原则,即合作银行按照勤勉尽职原则, 落实对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责任,公司按照“先代偿、后分 险"原则,落实代偿和分险责任。 (三)“定期抽查"原则,即银担双方围绕“错位审查''内 容定期进行互相抽查。 二、 产品特点 本方案所称的“优信贷"产品是公司为以保证作为担保(反 担保)条件的借款人向合作银行提供保证担保的融资担保业务。 三、 业务条件 (一) 服务对象:晋城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三农”、个 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 合作银行: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贷款种类:经营类贷款。 (四) 贷款金额限额:单户单笔100万元(不含)一300万 元(含)。 (五) 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六) 担保费率: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执行。 (七) 年贷款利率:不高于LPR+200基点。 (八) 还款方式: 1.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按月等额归还本息; 3.阶段性等额归还本息; 4.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四、 客户准入条件 (一) 额度测算,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确定。 1.近一年可核实的银行流水*40%-负债; 2.(可核实净资产/授信额度)*(近一年可核实的银行流水 *60%)(使用该公式测算需满足近一年可核实的银行流水》授 信额度); 3.可核实净资产*60% (使用该公式测算需满足近三年中任 意一年的可核实的银行流水N授信额度)。 (二) 信用无不良记录。在放款前两年内借款人、法定代表 人、实际控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得纳入本业务。 1.连续逾期三次,或者累计逾期六次以上(单次逾期金额》 1000 元); 2.未能结清逾期债务; 3.被列为被执行人; 4.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5.其他情况。 (三) 符合合作银行信贷条件。 五、 合作事项 (一)合作方式。合作银行负责对符合“优信贷”条件的贷 款业务进行尽调、审批、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公司作为保证人为 符合“优信贷”担保条件的贷款业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 风险分担比例。公司和合作银行按贷款本金余额的 80%、20%分别承担风险。 (三) 担保(反担保)措施。除追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等担保(反担保)外,不再设置其他担保(反担保) 措施。 (四) 本产品代偿率。 本产品代偿率上限为3%o 注:本产品代偿率二本产品项下累计代偿金额/(本产品项下 累计年化贷款本金金额*80%o ) 累计年化贷款本金二E (贷款本金X贷款月数/12) o 六、办理流程 (一)业务审查和审批 1.担保业务部收到合作银行提交的推荐函、调查报告和申请 人资料后进行业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审查经营主体工商信 息; (2) 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或“中国裁判文 书网”审查申请人是否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申请人、法定代表 人、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为被执行人; (4) 资料的完整性。审查通过后,项目经理出具《“优信贷”业务申请表》, 经公司评审后提交总公司法律事务部。 2.总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及反担保方是否与公司代偿客户相关。 3.总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通过后,提交总公司合规风控部备 案。 (二) 签订合同、收取担保费和出具放款通知书 4.与借款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与合作银行签订保证合 同、与反担保方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 5.按照公司担保费收取标准向借款人收取担保费并由财务 管理部核实。 6.公司合规风控部向合作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 (三) 业务资料归档 7.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执行。 (四) 业务抽查 8.公司合规风控部每月至少对合作银行发生的该业务抽查1 笔。抽查内容包括: (1) 是否符合本方案第三条“业务条件”的规定; (2) 是否符合本方案第四条“客户准入条件”的规定; (3) “错位审查"相关内容; (4)其他。 (五) 业务终止 9.借款人归还贷款后,项目终止。项目经理将还款凭证或 结清证明及时归档。 (六) 代偿 该业务发生风险需要履行担保代偿责任时,由合作银行提出 代偿申请并提供业务相关资料,公司合规风控部按照业务条件进 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代偿手续。 七、资料清单 (一) 申请人为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董事)会出具的委托担保决议; 5.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反担保方近一个月征信 报告; 6.上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二) 申请人为自然人: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3.申请人(夫妻双方)、经营主体及反担保方近一个月征信 报告; 4.上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申请人为 小微企业主时提供)。
房易贷—沁水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和市公司关于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助企纾困政策,更好地服务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增信融资,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标准化抵(质)押产品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坚持信用化、标准化和规模化业务发展原则,结合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沁水县分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业务开展原则 (一)“见贷即保”原则,即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沁水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水农商行”)完成贷款审批后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二)“错位审查”原则,即沁水农商行要按照勤勉尽职原则,落实对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责任,公司要按照“先代偿、后分险”原则,落实代偿和分险责任。 (三)“定期抽查”原则,即公司围绕借款人的准入、办理抵押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定期进行抽查。 二、产品特点 (一)本方案所称的“房易贷”产品是公司为以住宅、商铺、公寓等不动产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借款人向沁水农商行提供保证的融资担保业务。 (二)该业务实行公司内部线下审批制,在国担SaaS系统中按月批量备案,合规性审查不包含关联度审查。 三、 业务条件 (一)服务对象。沁水县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贷款种类。经营性贷款; (三)贷款金额上限。单户单笔个人300万元(含)以下,企业1000万元(含)以下; (四)期限。12-36个月; (五)担保费率。担保费率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规定标准执行; (六)贷款利率。不高于6.96%/年; (七)还款方式。 1.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2.按月付息、分期还本; 3.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八)抵押物价值估值确定。 1.参考沁水农商行提供的《抵押物价值评估认定表》的评估价值确定。 2.参考不少于两家房产中介同区域、同小区或附近小区类似房产售价的平均值确定。 (九)额度确定。 1.以个人住房(不包括开发商尚未售出的普通住宅)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10%; 2.以商业用房(商铺、写字楼等)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90%; 3.以公寓、别墅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 (十)担保贷款条件。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借款人上一完整年度或近一年的可核实经营收入≥本次申请授信金额; 2.借款人家庭净资产≥本次申请授信金额,且借款人上一完整年度或近一年的收入≥本次申请授信金额授信期需支付利息的2倍。 (十一)信用无不良记录。在放款前两年内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得纳入本业务。 1.连续逾期三次,或者累计逾期六次1000元以上; 2.未能结清逾期债务;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5.其他情况。 (十二)符合沁水农商行其他信贷条件。 四、合作事项 (一)合作方式。沁水农商行负责对符合“房易贷”条件的贷款业务进行尽调、审批、办理抵押登记、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公司作为保证人为符合“房易贷”担保条件的贷款业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本产品不良率。本产品不良率不高于3%。不良率达到3%时暂停该产品的代偿,待本产品不良率降至3%以下后履行代偿手续(本产品不良率=本产品项下累计代偿金额/本产品项下累计发生金额*80%)。 (三)风险分担比例。公司和沁水农商行按贷款本金余额的80%、20%分别承担风险。 五、反担保方式 信用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成年子女等)。 六、业务流程 (一)业务审查和审批 1.担保业务部收到沁水农商行出具的《“房易贷”业务推荐函》、调查报告和申请人资料后进行业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审查借款人工商信息; (2)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或“中国裁判文书网”审查借款人是否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资料的完整性。 2.审查通过后项目经理出具《“房易贷”业务审批表》并提交担保业务部、合规风控部、负责人依次审批。 (二)“房易贷”委托担保书、保证合同签订、收取担保费和出具放款通知书 3.业务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反担保方签订《“房易贷”委托担保书》,与沁水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规专员见证。 4.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收取标准向借款人收取担保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核实。 5.合规风控部向沁水农商行出具《放款通知书》。 (三)业务备案和资料归档 6.沁水农商行为借款人放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业务部提交《“房易贷”业务备案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抵押凭证复印件等资料。 7.收到银行资料后,及时将业务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影像)移交合规风控部归档。 8.项目经理在每月25日前在国担saas系统内进行业务备案。 (四)业务抽查 9.合规风控部每月至少对沁水农商行发生的该业务抽查1笔。抽查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本方案第三条业务条件的规定; (2)房产抵押是否真实合法; (3)其他。 (五)业务终止 10.借款人归还贷款后,项目终止。项目经理将还款凭证或结清证明及时归档。 (六)代偿和追偿 该业务发生风险需要履行担保代偿责任时,由沁水农商行提出代偿申请并提供业务相关资料,合规风控部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代偿手续。 七、资料清单 (一)申请人为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红旗专属商户贷——高平
为了进一步畅通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改善创新创业营商环境,提升金融创新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担保对象 高平市红旗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 二、准入条件 (一)客户已通过经办银行授信审批; (二)该产品当年代偿率不高于3%,且累计代偿率不高于3% 三、审查原则 坚持“错位审查”原则,由经办银行对申请人征信情况、经营情况、还款来源、贷款用途等进行调查、授信审批并负责贷款管理,公司对反担保措施进行调查落实。 四、业务种类、利率和还款方式 (一)种类: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二)利率:不高于6.96%; (三)还款方式: 1、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按月等额归还本息; 3、阶段性等额归还本息; 4、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五、担保限额、期限 (一)单笔单户限额:100万元(含)以下; (二)期限:12-36个月。 六、反担保方式 (一)申保额度在50万元(含)以下的,信用担保; (二)申保额度在50-100万元(含)以下的,由直系亲属、公职人员、房产抵押、存单质押等方式提供反担保; (三)情况说明 1、反担保人担保能力测算=年收入×10-已对外担保的债权余额-一年内应偿还的本人贷款本金; 2、担保能力须覆盖贷款额度50%; 3、反担保人若为夫妻双方担保,反担保人配偶有稳定收入,其担保能力合并计入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 4、直系亲属包括申请人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的兄弟姊妹; 5、房产抵押率分别为:住宅100%;公寓60%-80%;商铺60%-70%; 6、公职人员指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正式职工等; 七、流程及办结时限 (一)经办银行对申请人授信审批通过后,将推荐函、调查报告、申请人资料等提交公司业务部门; (二)业务部门在资料收集完整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并出具《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高平分公司“红旗专属商户贷”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附后),经部门初审后,报合规风控部审核。 (三)合规风控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核后,报总公司合规风控部备案; (四)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和发放贷款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所需资料 (一)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需提交资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近一个月征信报告等;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4、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5、高平市红旗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合作年限(3年及以上)证明; 6、主账户交易流水、相关购销收据等经营性资料; 7、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流水、近一个月征信报告等; 8、抵押物权利证明复印件。 (二)小微企业需要提交资料: 1、担保申请; 2、公司简介;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6、章程复印件; 7、股东(董事)会出具的委托担保决议; 8、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9、高平市红旗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合作年限(3年及以上)证明 10、上年度和最近1个月财务报表及附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11、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2、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13、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流水、近一个月征信报告等; 14、抵押物权利证明复印件。 九、审核要素 (一)合法合规:项目主体是否合法合规; (二)重点分析:反担保措施的可行性。
信易贷—高平
一、业务开展原则 (一)“见贷即保”原则,即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合作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二)“错位审查”原则,即合作银行按照勤勉尽职原则,落实对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责任,公司按照“先代偿、后分险”原则,落实代偿和分险责任。 (三)“定期抽查”原则,即银担双方围绕“错位审查”内容定期进行互相抽查。 二、产品特点 本方案所称的“信易贷”产品是公司为以债务人信用为前提向合作银行提供保证担保的融资担保业务。 三、业务条件 (一)服务对象:晋城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三农”、个体工 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合作银行: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贷款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四)贷款金额限额:单户单笔个人或企业500万元以下。 (五)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六)担保费率: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执行。 (七)年贷款利率:LPR+200基点至6.96%/年区间。 (八)还款方式: 1、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按月等额归还本息; 3、阶段性等额归还本息; 4、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四、客户准入条件 (一)额度测算。 1.近一年可核实的银行流水*40%-负债; 2.(可核实净资产/授信额度)*(近一年可核实的银行流水*60%)(使用该公式测算需满足近一年可核实的银行流水≥授信额度); 3.可核实净资产*60%(使用该公式测算需满足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可核实的银行流水≥授信额度)。 (二)信用无不良记录。在放款前两年内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得纳入本业务。 1.连续逾期三次,或者累计逾期六次1000元以上; 2.未能结清逾期债务;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5.其他情况。 (三)符合合作银行信贷条件。 (四)在保客户。符合本产品准入条件的存量客户可以套用本产品。 五、合作事项 (一)合作方式。合作银行负责对符合“信易贷”条件的贷款业务进行尽调、审批、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公司作为保证人为符合“信易贷”担保条件的贷款业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本产品不良率。本产品不良率上限为3%,不良率超过3%时暂停该产品的新增业务,待不良率降至3%以下后恢复该产品的合作(本产品不良率=本产品项下累计代偿金额/本产品项下累计发生金额*80%)。 (三)风险分担比例。公司和合作银行按贷款本金余额的80%、20%分别承担风险。 (四)反担保措施。不能要求债务人追加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配偶、成年子女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除外)。 六、流程及办结时限 (一)业务审查和审批 1.业务部门(分公司)收到合作银行提交的推荐函、调查报告和申请人资料后进行业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审查借款人工商信息; (2)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或“中国裁判文书网”审查借款人是否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资料的完整性。 2.项目经理出具《“信易贷”业务申请表》(见附件),经业务部门(分公司)初审(评审)后提交合规风控部审核(备案)。 (二)签订合同、收取担保费和出具放款通知书 5.与借款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与合作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与反担保方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 6.按照公司担保费收取标准向借款人收取担保费并由财务管理部核实。 7.向合作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 (三)业务资料归档 8.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业务抽查 9.总公司(分公司)合规风控部(分公司)每月至少对合作银行发生的该业务抽查1笔。抽查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本方案第三条业务条件的规定; (2)是否符合本方案第四条客户准入条件的规定; (3)“错位审查”相关内容; (4)其他。 (五)业务终止 10.借款人归还贷款后,项目终止。项目经理将还款凭证或结清证明及时归档。 (六)代偿 该业务发生风险需要履行担保代偿责任时,由合作银行提出代偿申请并提供业务相关资料,合规风控部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代偿手续。 八、资料清单 (一)申请人为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房易贷—高平
一、 业务开展原则 (一)“见贷即保”原则,即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高平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平农商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二)“错位审查”原则,即高平农商银行要按照勤勉尽职原则,落实对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责任,公司要按照“先代偿、后分险”原则,落实代偿和分险责任。 (三)“定期抽查”原则,即银担双方围绕“错位审查”内容定期进行互相抽查。 二、产品特点 (一)本方案所称的“房易贷”产品是公司为以住宅、商铺、公寓等不动产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借款人向高平农商银行提供保证的融资担保业务。 (二)该业务实行公司内部线下审批制,合规性审查不包含关联度审查。 三、 业务条件 (一)服务对象。晋城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贷款种类。经营性贷款; (三)贷款金额上限。单户单笔个人300万元(含)以下,企业1000万元(含)以下; (四)期限。12-36个月; (五)担保费率。担保费率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规定标准执行; (六)贷款利率。LPR+200基点至6.96%/年区间; (七)还款方式。 1.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2.按月付息、分期还本; 3.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八)额度确定。参考高平农商银行提供的《抵押物价值评估认定表》的评估价值确定。 1.70年产权房屋(不包括开发商尚未售出的普通住宅)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10%; 2.40年产权房屋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90%; (九)担保贷款条件。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借款人上一完整年度或近一年的可核实经营收入≥本次申请授信金额; 2.借款人家庭净资产≥本次申请授信金额,且借款人上一完整年度或近一年的收入≥本次申请授信金额授信期需支付利息的2倍。 (十)信用无不良记录。在放款前两年内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得纳入本业务。 1.连续逾期三次,或者累计逾期六次1000元以上; 2.未能结清逾期债务;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5.其他情况。 (十一)符合高平农商银行其他信贷条件。 四、合作事项 (一)合作方式。高平农商银行负责对符合“房易贷”条件的贷款业务进行尽调、审批、办理抵押登记、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公司作为保证人为符合“房易贷”担保条件的贷款业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本产品不良率。本产品不良率不高于3%。不良率达到3%时暂停该产品的代偿,待本产品不良率降至3%以下后履行代偿手续(本产品不良率=本产品项下累计代偿金额/本产品项下累计发生金额*80%)。 (三)风险分担比例。公司和高平农商银行按贷款本金余额的80%、20%分别承担风险。 五、反担保方式 信用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成年子女等)。 六、业务流程 (一)业务审查和审批 1.担保业务部收到高平农商银行出具的《“房易贷”业务推荐函》、调查报告和申请人资料后进行业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审查借款人工商信息; (2)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或“中国裁判文书网”审查借款人是否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资料的完整性。 2.审查通过后项目经理出具《“房易贷”业务审批表》并提交担保业务部、合规风控部、负责人依次审批。 (二)“房易贷”委托担保书、保证合同签订、收取担保费和出具放款通知书 3.业务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反担保方签订《“房易贷”委托担保书》,与高平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规专员见证。 4.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收取标准向借款人收取担保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核实。 5.合规风控部向高平农商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 (三)业务备案和资料归档 6.高平农商银行为借款人放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业务部提交《“房易贷”业务备案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抵押凭证复印件等资料。 7.收到银行资料后,及时将业务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影像)移交合规风控部归档。 8.项目经理在每月25日前在国担saas系统内进行业务备案。 (四)业务抽查 9.合规风控部每月至少对高平农商银行发生的该业务抽查1笔。抽查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本方案第三条业务条件的规定; (2)房产抵押是否真实合法; (3)其他。 (五)业务终止 10.借款人归还贷款后,项目终止。项目经理将还款凭证或结清证明及时归档。 (六)代偿和追偿 该业务发生风险需要履行担保代偿责任时,由高平农商银行提出代偿申请并提供业务相关资料,合规风控部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代偿手续。 七、资料清单 (一)申请人为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房易贷——阳城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和市公司关于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助企纾困政策,更好地服务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增信融资,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标准化抵(质)押产品业务操作指引》,坚持信用化、标准化和规模化业务发展原则,结合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阳城县分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业务开展原则 (一)“见贷即保”原则,即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阳城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城农商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二)“错位审查”原则,即阳城农商银行要按照勤勉尽职原则,落实对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责任,公司要按照“先代偿、后分险”原则,落实代偿和分险责任。 (三)“定期抽查”原则,即银担双方围绕“错位审查”内容定期进行互相抽查。 二、产品特点 (一)本方案所称的“房易贷”产品是公司为以住宅、商铺、公寓等不动产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借款人向阳城农商银行提供保证的融资担保业务。 (二)该业务实行公司内部线下审批制,在国担SaaS系统中按月批量备案,合规性审查不包含关联度审查。 三、 业务条件 (一)服务对象。晋城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贷款种类。经营性贷款; (三)贷款金额上限。单户单笔个人300万元(含)以下,企业1000万元(含)以下; (四)期限。12-36个月; (五)担保费率。担保费率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规定标准执行; (六)贷款利率。不高于6.96%/年; (七)还款方式。 1.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2.按月付息、分期还本; 3.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八)额度确定。参考阳城农商银行提供的《抵押物价值评估认定表》的评估价值确定。 1.以个人住房(不包括开发商尚未售出的普通住宅)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10%; 2.以商业用房(商铺、写字楼等)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90%; 3.以公寓、别墅抵押作为担保条件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 (九)担保贷款条件。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借款人上一完整年度或近一年的可核实经营收入≥本次申请授信金额; 2.借款人家庭净资产≥本次申请授信金额,且借款人上一完整年度或近一年的收入≥本次申请授信金额授信期需支付利息的2倍。 (十)信用无不良记录。在放款前两年内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得纳入本业务。 1.连续逾期三次,或者累计逾期六次1000元以上; 2.未能结清逾期债务;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5.其他情况。 (十一)符合阳城农商银行其他信贷条件。 四、合作事项 (一)合作方式。阳城农商银行负责对符合“房易贷”条件的贷款业务进行尽调、审批、办理抵押登记、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公司作为保证人为符合“房易贷”担保条件的贷款业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本产品不良率。本产品不良率不高于3%。不良率达到3%时暂停该产品的代偿,待本产品不良率降至3%以下后履行代偿手续(本产品不良率=本产品项下累计代偿金额/本产品项下累计发生金额*80%)。 (三)风险分担比例。公司和阳城农商银行按贷款本金余额的80%、20%分别承担风险。 五、反担保方式 信用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成年子女等)。 六、业务流程 (一)业务审查和审批 1.担保业务部收到阳城农商银行出具的《“房易贷”业务推荐函》、调查报告和申请人资料后进行业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审查借款人工商信息; (2)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或“中国裁判文书网”审查借款人是否有重大不利经济诉讼;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资料的完整性。 2.审查通过后项目经理出具《“房易贷”业务审批表》并提交担保业务部、合规风控部、负责人依次审批。 (二)“房易贷”委托担保书、保证合同签订、收取担保费和出具放款通知书 3.业务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反担保方签订《“房易贷”委托担保书》,与阳城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规专员见证。 4.按照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收取标准向借款人收取担保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核实。 5.合规风控部向阳城农商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 (三)业务备案和资料归档 6.阳城农商银行为借款人放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业务部提交《“房易贷”业务备案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抵押凭证复印件等资料。 7.收到银行资料后,及时将业务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影像)移交合规风控部归档。 8.项目经理在每月25日前在国担saas系统内进行业务备案。 (四)业务抽查 9.合规风控部每月至少对阳城农商银行发生的该业务抽查1笔。抽查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本方案第三条业务条件的规定; (2)房产抵押是否真实合法; (3)其他。 (五)业务终止 10.借款人归还贷款后,项目终止。项目经理将还款凭证或结清证明及时归档。 (六)代偿和追偿 该业务发生风险需要履行担保代偿责任时,由阳城农商银行提出代偿申请并提供业务相关资料,合规风控部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代偿手续。 七、资料清单 (一)申请人为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请对象 (一)年龄在劳动年龄以内、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以个体、合伙等形式创业(包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其他城乡劳动者,也可申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 (三)吸纳就业人员的小微企业。 二、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已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资格审核; (二)申请人已通过经办银行的授信审批。 三、申报资料 (一)个人创业人员申报资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提供); 3、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征信报告、近一年收入流水; 4、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 5、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6、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等; 7、反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近一年工资流水、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8、抵(质)押物权利凭证复印件; 9、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复印件; 10、经办银行审批材料复印件; 11、其他资料。 (二)吸纳就业人员的小微企业申报资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2、董事(股东)会出具的委托担保决议; 3、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7、章程复印件; 8、上年度、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及科目明细; 9、上年度和本年度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年度第四季度和近一季度所得税申报表; 10、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11、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近期征信报告; 12、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复印件; 13、经办银行审批材料复印件; 14、其他资料。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期限根据最新政策确定)。 (二) 吸纳就业人员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期限根据最新政策确定)。 五、反担保措施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贷款担保业务,免除反担保要求;贷款担保金额在10万元-30万元的,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经营情况等设置1-2名反担保人(行政、事业、国企等有稳定收入人员)或其他抵质押物担保(如房产抵押等)。 (二)吸纳就业人员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根据企业信用状况、经营情况等设置自然人担保、企业担保、房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
市级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请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已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资格审核; (二)申请人已通过经办银行的授信审批。 三、申报资料 (一)个人创业人员申报资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提供); 3、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征信报告、近一年收入流水; 4、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 5、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6、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等; 7、反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近一年工资流水、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8、抵(质)押物权利凭证复印件; 9、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复印件; 10、经办银行审批材料复印件; 11、其他资料。 (二)小微企业申报资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2、董事(股东)会出具的委托担保决议; 3、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7、章程复印件; 8、上年度、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及科目明细; 9、上年度和本年度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年度第四季度和近一季度所得税申报表; 10、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11、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近期征信报告; 12、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复印件; 13、经办银行审批材料复印件; 14、其他资料。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期限根据最新政策确定)。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期限根据最新政策确定)。 五、反担保措施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贷款担保业务,免除反担保要求;贷款担保金额在10万元-30万元的,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经营情况等设置1-2名反担保人(行政、事业、国企等有稳定收入人员)或其他抵质押物担保(如房产抵押等)。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根据企业信用状况、经营情况等设置自然人担保、企业担保、房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
店铺资质